C语言常量与变量

时间:2014-08-16 22:41    点击:

对于基本数据类型量,按其值是否可变又分为常量和变量两种。

在程序执行过程中,其值不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,其值可变的量称为变量。它们可与数据类型结合起来分类,例如,可分为整型常量、整型变量、浮点常量、浮点变量、字符常量、字符变量。

常量

在程序执行过程中,其值不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。常量分类:
常量 说明
直接常量(字面量) 可以立即拿来用,无需任何说明的量,例如:
  • 整型常量:12、0、-3;
  • 实型常量:4.6、-1.23;
  • 字符常量:‘a’、‘b’。
符号常量 用标识符代表一个常量。在C语言中,可以用一个标识符来表示一个常量,称之为符号常量。

说明:符号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定义,其一般形式为:
#define 标识符 常量

其中#define也是一条预处理命令(预处理命令都以"#"开头),称为宏定义命令(在后面预处理程序中将进一步介绍),其功能是把该标识符定义为其后的常量值。一经定义,以后在程序中所有出现该标识符的地方均代之以该常量值。

习惯上符号常量的标识符用大写字母,变量标识符用小写字母,以示区别。

【例3-1】符号常量的使用。  
#include<stdio.h>
#define PRICE 30
int main(){
    int num,total;
    num=10;
    total=num* PRICE;
    printf("total=%d",total);
    return 0;
}

几点说明:
  • 用标识符代表一个常量,称为符号常量。
  • 符号常量与变量不同,它的值在其作用域内不能改变,也不能再被赋值。
  • 使用符号常量的好处是:含义清楚;能做到“一改全改”。

变量

其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变量。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名字,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。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。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。要区分变量名和变量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C语言变量
变量定义的一般形式为:     类型说明符  变量名, 变量名, ...; 在书写变量定义时,应注意以下几点:
  • 允许在一个类型说明符后,定义多个相同类型的变量。各变量名之间用逗号间隔。类型说明符与变量名之间至少用一个空格间隔。
  • 最后一个变量名之后必须以“;”号结尾。
  • 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。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。
变量定义举例:

		
  1. int num,total;
  2. double price = 123.123;
  3. char a = 'a', abc;

变量的赋值

变量可以先定义再赋值,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进行赋值;在定义变量的同时赋初值称为初始化。

在变量定义中赋初值的一般形式为:
    类型说明符 变量1= 值1, 变量2= 值2, ……;

例如:

		
  1. int a=3;
  2. int b,c=5;
  3. float x=3.2,y=3.0,z=0.75;
  4. char ch1='K',ch2='P';

注意,在定义中不允许连续赋值,如a=b=c=5是不合法的。

来看一个变量初始化的例子。


		
  1. #include<stdio.h>
  2. int main(void){
  3. int a=3,b,c=5;
  4. b=a+c;
  5. printf("a=%d,b=%d,c=%d\n",a,b,c);
  6. return 0;
  7. }

来源:未知//所属分类:基础教程/更新时间:2014-08-16 22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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